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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
Jun 24, 2022
2022年06月號

從現場到參與,從藝術到賦能:表演藝術與NFT的交互參照

  • 張又升
    張又升

    台北人,劇場音樂設計,表演與聲音藝術評論。2010年起組織實驗音樂廠牌「旃陀羅唱片」(Kandala Records),不定期發行海內外聲音藝術家作品,舉辦現場表演。2012年,與黃大旺組成的聲音採集二人團體「民國百年」,獲頒奧地利林茲電子藝術大獎「數位音樂與聲音藝術類」榮譽賞。同時為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博士,研究領域為歷史理論、政治思想、社會科學哲學。現在也是NFT藏家、講師和區塊鏈漫遊者。

前言:任務始終自帶解方

雖然這些年我們都因疫情跌了個踉蹌,但至少被一個物流暢旺、串流盛行、醫療發達的時代給接住。

「疫情甚麼時候會過去?」令人好奇,但「疫情爆發時,怎麼網路那麼『剛好』發展到嵌入我們生活、打破現實隔閡的程度?」也是一個有趣的發想。如果這種全球級的疫情爆發在1990年代末網際網路剛萌芽時,該如何是好?

馬克思說過:「人類始終只提出自己能夠解決的任務。」把亟欲克服的疫情視為任務,則「任務本身,只有在解決它的物質條件已經存在,或者至少是在生成過程中時,才會產生。」換句話說,不存在無解的毒藥。

疫情期間,表演藝術面對的困難比其他類型的藝術更艱險,但線上直播的技術已經成熟,用錄像記下表演也行之有年;任務當前,解方正在手邊。當然,這可能遭來某些人的批評:直播和錄像的鏡框脫離了「現場」。這樣的批評有理,卻也無力。

有理,是因為現場的即時感、近身性和不可重複性等特質,確實是時下技術無法替代的,即使最可靠的直播團隊和設備也只能做到「共時」呈現,「異地」之隔無法跨越(應該說正因「異地」,所以才需直播)。無力,則是因為它太有理:如果放眼望去,確實沒有一項技術能滿足實打實的現場感,而現場又是表演藝術的本質,請問一切還有救嗎?表演藝術的任務沒有解方,它和線上直播這類「再現」技術終究只能互為他者。

本文希望反過來思考:除了「現場」這個本質,表演藝術是否有「非現場」的另一個本質?換句話說,解方猶在,只是我們必須在現行技術或「物質條件」下更改對表演藝術的看法。這個技術是甚麼?

還記得幾年前喧騰一時的AR(擴增實境)和VR(虛擬實境)?如今在媒體及輿論中,它們已是「現在完成式」,而眾所皆知,這一年來最被熱議的「現在進行式」,則非NFT(非同質化代幣)莫屬。不少表演藝術界的朋友現在也對NFT感興趣,好奇自己耕耘多年的領域如何跟這新興玩意結合。對此,我們需要先了解NFT的特質才能讓兩者對話,進而擴張對它們的認識。

NFT、智能合約和區塊鏈

看著一張張在網站上被高價買賣的頭像,許多人困惑其魅力何在。這個困惑是正常的,因為頭像僅僅是NFT的局部類型和功用。

NFT是「非同質化代幣」的英文簡稱,「Non-Fungible Token」一詞即使在英語世界中也是冷門詞彙,我們可分兩個部分來看。

首先,「代幣」。不同於法幣(法律規定的貨幣),代幣流通有限,發行容易,數量少,格式豐富,我們在賭桌和遊樂場看到各式版本。法幣涉及中心化政經權力的運作,所以流通廣,發行不易,數量多,格式一致。法幣只有單一發行者,代幣可由有需要的單位發行,只要能在一定範圍內形成共識。

其次,「非同質化」。「非同質化」跟「同質化」相對。同質化者,能夠相互疊加和約減,便於計算。五公斤和三公斤加起來是八公斤,「公斤」是計重單位,不同重量的物件在此單位下轉換,進而同質。五公斤和八公尺就無法疊加和約減,因為重量和長度異質,不可互換。在貨幣經濟方面,新台幣之間或美金之間可彼此計算,新台幣和美金之間也可買賣兌換,因此是同質化貨幣(法幣)。

圖一:台幣千元鈔。洪姿宇攝。_resize.jpeg

暫不論法幣還是代幣,「非同質化」的貨幣是甚麼意思?以新台幣仟圓鈔票為例,每張都有編號,而這些號碼不重複。如果我們不以票面數額──即可相加減的「仟圓」──看待這些鈔票,而是用編號定義每一張鈔票,則它們就彼此不同,成為「非同質化」貨幣。試想,如果手邊有一張仟圓鈔票,編號尾數是自己的生日,你還會輕易給出去嗎?一旦我們改以這樣的眼光看待新台幣,它們就成了張張不同的非同質化貨幣,別具意義。

現在,把貨幣局限在代幣。基於後者易發行、格式豐富等特色,我們可以進一步把不重複的編號改為其他東西,如圖像、符號甚或一首詩,意義就接近NFT了。也許有人不解:如果是這樣,何不直接畫一幅圖、寫下若干符號或幾行文字就好,為甚麼非得以貨幣形態存在?

的確。但我們也知道,從事上述活動的藝文工作者除了對美的追求外,也苦於生計。如果作品就像紙鈔上不同的編號並刻有清楚價碼,後者猶如新台幣的票面數字,這樣交易起來豈不明快──如果自己又是代幣鑄造者,能自由推出作品/代幣,令人心動時立刻買下呢?由此觀之,NFT頗適合成為求新求變又具有經濟效益的行動載體。

要實現這個理想,除了營銷,還需要獨特的交易技術,即智能合約(smart contract)。後者是一套自動化「輸入─輸出」機制,當輸入發生,就能自行觸發輸出端的結果。回到前例,當有人看到喜歡的作品/代幣並按下購買鍵,只要智能合約完善,就能瞬間完成作品/代幣的轉移;這時,買家付出的通常是同質化貨幣(特別是加密貨幣)。這個購買鍵可以是「鑄造鍵」,亦即由買家出錢鑄造,隨後擁有,此前他們只看到賣家提供圖示。

這般交易──輸入端支付同質化貨幣,輸出端獲得非同質化代幣──發生在區塊鏈上。在區塊鏈世界中,眾多節點試圖記下適才發生的交易,方式是看何者為該筆交易算出獨一無二的編碼,跟前後所有交易區別;不僅如此,一旦該編碼出現,所有節點都能獲得該資料。這個「去中心化」的特點讓系統遭到破壞時,不至於全面癱瘓,「上鏈」的資料趨近於永久儲存。如果所有交易資料都由政府作為單一的「中心化」機構紀錄,則破壞發生時,後果不堪設想。

NFT的鑄造現場:以「生成─交易」藝術為例

時下的藝術類NFT非常多種,從攝影、建築、室內設計、平面設計、錄像、插畫、雕塑,到數位原生藝術(音像藝術、3D雕塑、人工智慧藝術等),都可以在相關平台看到。1

在這些類型中,表演藝術最少見。所有NFT都可重複欣賞、買賣和使用,其永恆性更因上鏈後被永久儲存而超越現實中可觸摸、終將腐朽的所有作品;考量這一點則表演藝術少見於藝術類NFT,主要原因正是「現場」的本質跟NFT及區塊鏈精神背道而馳。近來,有少數NFT以舞蹈為內容,但這時的身體動作早就跟臨場感剝離,僅僅是數位創作的素材。2

與此相反,某些NFT倒是有自己的「現場」或「表演」。以「生成─交易」(generative-transactional)藝術來說,作品因為是「數位原生的」或「區塊鏈原生的」,反而開創了另一片天地。

圖二:王新仁發表於 Art Blocks 的作品「Good Vibrations」.png

台灣加密藝術家王新仁曾經發表作品的Art Blocks,3就不是在第一時間陳列藝術家的「完成品」,供藏家挑選。相反,買家一開始只見作品的「範例」,隨後在開賣時間內點選「購買」鍵,完整的作品才逐一現形。之所以說「逐一」,是因為單件作品通常有好幾百版,每一版樣貌都不相同;「現形」,又是因為這些版本最初形式都是「盲盒」(類似百貨公司發行的福袋),藏家不知其樣貌,一段時間後才現真身,他們皆大同小異於範例。

上述文字很難刻劃購買當下的盛況:網頁最初只有兩三件作品以「讀取中」的圖示代表,約莫一分鐘後,完整樣貌一個接一個在所屬欄位跳出;只要這件作品吸引夠多買家注意,便有愈來愈多人進場,網頁可能一次高達十頁乘載了滿滿的「讀取中」盲盒,然後逐一或批量呈現,於是看到單件作品不同版本的豐富樣貌。這個過程扣人心弦,因為眾買家不只在等待自己買到的作品「開盒」,更渴望作品是罕見的版本,而等待需要一段區塊鏈運作的時間。4

因此,如果不限制在內容,還納入形成過程──「生成─交易」藝術的內容是在形成過程中出現的,甚至應該說「內容就是形成過程所出現的差異性本身」,即「生成」──那麼NFT也有自己的「現場」。即使眼前是螢幕,但數位原生藝術現階段的合理「舞台」本來就是鏡框中的平台畫面,因此帶有「即時性」和「近身性」。在交易當下,幾分鐘之內賣出幾件、多少時間內完售或滯銷、哪些版本在第幾件出現等現象,都是不可重複的現場。

參與:表演藝術的另一個本質

圖三:2022 國家兩廳院線上演出TIFA《拾憶》幕後。穆芹攝。.jpg

當我們說藝術類NFT因區塊鏈而不再轉瞬即逝、具有永恆性時,似乎立基於現場的表演藝術便與之完全對反,互為他者。

不過,當我們發現連NFT都有自己的「現場」時,或許就該反過來問:表演藝術有沒有不屬於表演當下、舞台之上、即時近身等向度的本質,就算無法直探永恆性,至少超越一時一地?這種設想不是純粹的觀念操演,因為如前文所述,如果存在這種本質,表演藝術要跟當前各種「再現」式的技術乃至NFT對接、受其幫助,便沒有邏輯上的阻礙。

不少劇評人將評論的職責與此扣連,認為透過事後回憶、思索、不斷討論,表演藝術能延伸至結束之後,達到一定程度的永恆。這種主張確實觸及表演藝術的「非現場」本質:參與。

參與,不只發生在演出和觀賞當下和表演者和觀眾共處之地,還包括他們對活動的想像和前往現場的所有準備──從實際的購票行為,到活動發生前即聽聞某導演大名或讀過相關劇本因而產生「有機會一定要親自參加」或「太感動了!懂了!」等事前的期待、感悟和知識──所以超越了現場的特定時空,事後討論只是參與之河的涓涓下游。如果沒有四散各處的人群耗時親赴,現場不會形成;參與者跟現場的關係,相當於諸輪軸跟唯一的軸心。

作為「現場」之外的另一個本質,「參與」說明了線上直播為甚麼就算無法去除鏡框、最多只能做到共時異地的欣賞,卻依舊在疫情期間成為表演藝術依賴的方案──因為它憑藉進步的技術,為表演藝術鞏固了「參與」的本質(更不用說表演藝術的錄像化擴張了參與的觀眾數目,大家不用親臨現場也能欣賞)。超越一時一地的「參與」包括事前事後的所有過程,立基於一時一地的「現場」則是活動或事件本身,兩者似有扞格,卻是表演藝術不可或缺的對立本質。我們不能盲目偏談現場。

NFT如何跟表演藝術結合?

找出表演藝術的非現場本質後,我們來看看它怎麼跟NFT結合。

雖然提到NFT也有自己的現場,但這是就數位或區塊鏈原生藝術而言,任意把一段戲劇或舞蹈製成錄像,再將內容「移民」到區塊鏈上,未免便宜行事。在此,話鋒必須回到NFT。

前文提到,NFT因為「非同質化」和「代幣」的特質而適合成為藝術(不管是圖像、符號還是文字)載體。事實上,回到貨幣的例子,其上「編號」可以用更抽象的概念代替,為其指定特殊的「功能」或「價值」,即「賦能」,好比持有某NFT者「未來有『資格』做某些事」或「『證明』過去做過某些事」,而這跟圖文符號完全不衝突。由此觀之,「藝術」只是NFT的眾多功能或價值之一,用來乘載「美感」或「詩意」,而歸根到底,NFT其實是一張「白板」或「白紙」,由鑄造者發揮內容──當然,必須在鑄造前後取得共識。

如果把表演藝術的內容(即劇作或舞作的局部段落)鑄成NFT太廉價,只是倉促的「數位移民」,而且又違反現場的本質,那麼不妨看向非現場的本質,也就是參與。接著,再把NFT的類型從「藝術」轉為「賦能」,這時所謂的「表演藝術NFT」就成了參加活動的「資格」或「證明」,雖與表演內容無直接關係,卻依然緊扣其本質。5

具體來說,這樣的NFT可以是表演的門票,劇團或舞團的團員及VIP證,甚至是場館的捐款或贊助收據。它不僅指向表演藝術的參與本質,通過別出心裁的設計,票面還能反映表演本身、藝術團隊和場館的美學和理念,從此票據和證件不再是枯燥的白紙黑字。更有趣的是,如果這些NFT的藝術性和紀念性高,還可以轉賣,一方面回饋原購票者或贊助者,另一方面讓熱心的觀眾成為團隊會員或協助場館營運(因為名額有限,前提是原有支持者離開)──藉由智能合約的編程,一旦轉賣成功,不只票據的賣家獲利,發行票據本身的單位同樣能在第一時間分潤,無須售票平台之類的中介。

結語:他者或對蹠點?

現今有許多表演藝術和當紅科技結合,但整體而言,舞台上人身的即時互動還是大宗。如果只著眼於這樣的「現場」,我們就忽略了超越現場的「參與」──現場發生前後的諸多過程。現場和參與,應該同時是表演藝術的本質。

NFT作為區塊鏈世界的藝術載體,除了可被填入各種圖案、符號和文字,更能被自由賦予功能和價值。因此,如果把表演藝術的內容(演出本身)作為NFT上鏈遮蔽了表演的現場特性,也浪費了區塊鏈的特點,那不如一方面拉抬表演藝術的「參與」本質,另一方面跟「賦能」類型的NFT扣連,往一種專屬表演藝術的「憑證」去構思。

如此一來,或許表演藝術和NFT將不再互為他者,反而能成為「對蹠點」(antipodes)──看似地球表面的兩個極點,穿越地心後,卻能連成一線。表演藝術並未因為疫情而被封鎖,我們也不該執著於現場而迴避潮流,而是要在新時代中尋覓更多跨界的方式。邊界不只豎於國與國之間,還橫亙在藝術與技術之間,如果你是一名國際主義者,怎能不同時是「科際主義者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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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藝術類型的數量上,泰卓鏈(Tezos)可能比主流的以太鏈或以太坊(Ethereum)更豐富。

2

參考FXHASH上candevicmo的作品「The blood coagulates」(Randoms Performs系列)。FXHASH是「泰卓鏈」的生成藝術平台。

3

跟FXHASH不同,Art Blocks是「以太坊」上的生成藝術平台。雖然目前面臨稅務問題,但Art Blocks依舊是全球加密藝術的先鋒和最高殿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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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介紹請參考拙文〈兩界三通:緊追NFT衝浪標竿王新仁的腳步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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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來,「明華園戲劇總團」跟HTC合作發行NFT。或許有人認為,該系列NFT內容跟表演本身無關,但這確實是對作品角色、活動或單位本身的一種留念和支持;再說,NFT本來就可以被這樣「賦能」。至於這個案例中的美學和區塊鏈精神有多豐富,筆者不予置評。